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保定劳务外包与劳务派遣属于截然不同的两种法律关系。但是在某些情况下,由于企业错误的管理方式,劳务外包会被法院认定为劳务派遣,因此导致企业承担额外的法律责任。那么劳务派遣与劳务外包的区别在什么地方呢?法院在认定用人单位以承揽、外包等名义,按劳务派遣用工形式使用劳动者时,主要审查的对象为以下三点:
(一)工作结算方式。若用人单位按照员工的人数、工作时间等来结算,则可能被认定为劳务派遣,若按完成工作的“工作量”来整体结算,则被认定为劳务外包;
(二)管理主体。若由用工单位直接管理相关员工,或用工单位的规章制度直接适用于该部分员工,将被认定为劳务派遣(核心区别);
(三)员工人数、岗位是否固定、长期,员工人数、岗位是否由用工单位明确规定。若用工单位对所使用的员工数量、岗位有明确规定,且所使用员工人数是固定的、长期性的,并非是协议相对方根据业务情况自主安排、独立完成,则将可能被认定为劳务派遣。
除此之外,保定劳务外包与劳务派遣还在用工范围、结算方式、资质要求等方面,均存在相应区别。
实践中,企业常在保安、保洁、绿植养护、垃圾清运等领域采用劳务外包方式处理,因此这些领域也一般成为“外包变派遣”的重灾区。为保证企业利益,减少企业法律风险承担,企业需从自身管理方式调整出发,如果采用外包方式,则需要“放手”管理权,真正将工作外包出去,如此才能避免被认定为劳务派遣的可能。